今天早上翻开报纸,看见一则报导新闻指出,经过NVPC调查,发现本地志愿服务人员缺乏奉献精神,情况不禁另人感叹……
义工,名副其实就是义务工作,是指志愿贡献个人时间与精力,在不要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,为改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而提供的服务。
犹记得,千禧年末,开始了我当义工的日子。在那之前,因为日夜都忙于工作,对人生几乎失去意义,最后把心一横,毅然决定改变我那枯燥的生活,于是就来到某[蓝衣]慈善团体当义工(他们亦称之为志工)。
在当义工的这段日子里,我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,我感觉到自己变了,变得心宽,变得开朗。我曾经是个工作狂(现在也不逊色),但之后我发现,工作并不是全部,帮助别人也可以看成是自己人生事业的一部份,不是吗?
有心理学家曾经说过:自愿参加义工组织的人,绝大部份人都是快乐的。我很同意他的观点,我本来就是一个乐观的人,如今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。服务一段时期之后,逐渐体悟到:身为一名义工确实要有“三心二意”。大家可千万别误会,且听我跟你分析:“三心”即爱心、耐心和责任心,“二意”指一心一意、全心全意。有爱心是成为义工的基本条件。到孤儿院照顾小孩,喂他们吃饭,给婴儿换尿布;与中学生谈心,帮他们解决生活上和学习上的难题;到老人院与老人聊天、谈心,驱除他们内心的烦闷、孤寂⋯⋯这些工作怎能缺少耐心、责任心!至于"二意",做每一件事都需要它,更何况做义工!”
2002年,因缘具足之下,来到了佛光山之后,更能够体会以佛法来印证当义工的修持。在这里,我感受到自我价值的体现。大师曾说:服务、奉献是人类高贵的精神追求和道德品质。的确我们的社会,有许多人需要帮助。我愿意为他们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。如果有人问我:你幸福吗?我会微笑着回答:“我是义工,我很幸福!我本身非常欢喜信受奉行佛光山的四大工作信条:给人欢喜、给人信心、给人方便、给人希望。逐渐明白给与不等于失去,给与之后才是拥有的开始,而且得到的远远比所出的超越许多呢!
当别人忧伤、困惑时,给予一份亲切的抚慰,为迷茫的心寻找一道海岸线,也在自己的地平线上画出一道彩虹;当别人遇挫折、失意时,给予一个真诚的鼓励,为低落的心扬起一帆希望,也为自己人生的航船充一次电;当别人成功、获胜时,给予一声由衷的喝彩,为灿烂的心平添一份温馨,也让自己的心作一次快乐的旅行⋯⋯就这样,爱心和热情被一点一点装进了自己的行囊。给予,使我真正领会了幸福的含义。给予,永远比索取快乐。
然而我们日常生活中随时都可以做义工的。比如盲人过街,你去帮助;比如旅游的时候走在前面为大家探路,告诉大家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;比如发现有人丢了东西,你主动还给人家;比如人家不知道的一些事,你正好知道,你主动去告诉人家;比如让坐;等等等等。只要你在做这些东西了,你就是一名义工了!
Wednesday, February 07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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